学院首页|团委首页|新闻文章|团务知识|机构设置|社团联合会|学生会|大学生艺术团

 

 

团徽
团旗
团歌
团章
总则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团章---第八章

-第八章 团的经费-

   第三十四条 团的级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专项经费、团办经济实体创收、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理收入。
第三十五条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团组织创办的经济实体,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为团的事业服务。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
页面执行时:0.234 秒

Copyright© 2008-2010 共青团平顶山学院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