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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在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结合本校迎接本科验收检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为使本系专业发展和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逐步建立合理、科学的学科结构和不断优化的、稳定的师资队伍,特制定本建设规划。

    一、政法系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满足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和管理、服务需要,培养专业知识扎实、身心健康、实践能力强,能够开拓进取、富于创新精神和现代教育、管理、服务理念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二、政法系学科建设规划
    1、规范和发展现有学科。结合学校升本后的发展需要和迎接本科验收检查,本系必须消除专科时期的专业不规范状况,严格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来规范本系现有学科。在此基础上,用2——3年的时间,把本系所辖专业全部升为本科专业。
    2、重点建设法学学科。根据校、系实际和社会需要,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把法学作为本系近年学科建设的重点,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等方面优先发展。
    3、创办研究机构。利用本系人力资源,结合平顶山市社会发展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建立一批研究所或研究协会。现拟办的有:墨学和平顶山地方史研究协会,法学与法律服务研究所。

    三、政法系师资建设规划
    1、优化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在3——5年的时间里,实现本系教师的完全硕士化,并引进2——3名博士。
    2、优化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建立一支以中、高级职称为主、职称比例合理的教师队伍。
    3、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在5年内建立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教师队伍。
    4、结合各个研究机构的建立,重点培养一批教学和科研骨干教师,以博士为突破点,带动一批硕士,形成科研群体和研究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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