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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学生会共有成员近20人,其宗旨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创新。 团总支由各班团支部、组织部、宣传部三部分组成 ,受校团委领导。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团的各项活动,并领导和组织我系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团活动;同时配合学生会做其他各方面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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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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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系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高素质的具有较强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办法每学期对学生进行测评,其结果作为奖学金、三好生、评优、组织发展和学期鉴定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包括:总则、细则和附则共三大部分。其中细则包括学业素质和平时积分。 平时积分包括A、思想政治及团队精神B、宣传素质C、宿舍生活D、学习纪律E、文体活动。 第四条、测评程序: 1、各班班干部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根据上学期已公布的各项积分合计每个学生平时积分的各单项总分并在全班公布。 2、在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由5人、7人或9人组成的测评小组,测评小组成员要求热心公道、可信度高、有代表性,其中学生干部所占比例不能超过40%。 3、测评小组根据各项积分和本办法公正、公开地对每个学生进行测评,结果及时向大家公布,并接受监督。 4、每个学生将自我测评结果和公布的结果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可向测评小组质询。 5、根据测评情况由班委团支部写出测评总结,并由测评小组每位成员签名后,上报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计算方法: 1、平时积分P=A+B+C+D+E 其中每项都由(个人单项积分÷全班单项最高分)×该项在总积分中的比得到。 2、学业素质=专业知识素质+发展素质(具体见第六条) 3、奖学金=90%学业素质+10%平时积分 4、三好生=50%学业素质+50%平时积分 二、细 则 第六条、学业素质分为一、二两部分 一、专业知识素质 1、专业知识素质由考试课成绩和考查课成绩之和组成。 2、考试课成绩的计算方法:
每门课成绩之和 考试课成绩= ————————×70% 考试课程门数
3、考查课成绩的计算方法: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按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换算成百分制,(体育成绩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每门课成绩之和 考查课成绩= ————————×30% 考查课程门数 二、发展素质 4、参加英语四级考试的355-425加1分,426-496加2分,496-567加5分,568分以上及通过六级者加10分。 5、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加1分,一级乙等加2分,一级甲等加3分。 6、通过国家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加1分,二级者加2分。 7、上述4、5、6均以取得的最高等级或最佳成绩计分,以后每学期都记一次该分值,直至毕业。 8、考试课成绩单科第一者,每门加1分,本项只记一次。 9、参加各类竞赛和科技活动者(主要指科技发明,学术论文、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校级加0.5分,获得相应层次奖励的,依次追加6,4,2,1分。 第七条、平时积分 一、思想政治素质及团队精神30% 1、校系学生干部、各班班干部由系里根据其工作成绩、工作量、工作态度评定其积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校报记者、广播站干部(播音员、主持人、记者、编辑)每人每学期至少要发表一篇宣传我系的稿子,多于一篇者,或负责发表我系学生写作的稿件,每篇加1分/人次,完不成任务者,扣1分。 3、学生干部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者,每次减3分。学生干部不参加例会者(校学生干部例会及系学生干部例会),每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 4、、兼职者只按最高职位加分,不得累计重复加分。校系班学生干部除上述的加分项目外,不能有任何的私自加分行为。 5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次加2分,被团总支、学生会评为优秀者可为其申报校级优秀社团会员。 6、参加校、系、班组织的一些突击劳动,每人次加2分,受到表扬者追加1分。在劳动中不服从分配者每人次扣2分,故意破坏公物者(门、窗、桌凳、墙壁、劳动工具等)每人扣5-10分,并交系处理。 7、校、系、班组织的全体学生参加的政治学习活动,无故不到一次者扣2分,并计旷课两节,连续二次不到者加一倍扣分并交系里处理。 8、全系学生应自觉参加“两争两创”活动,受到国家、省、市、校、系通报表扬者每次分别加10分、8分、5分、3分、1分,若是集体成绩则酌情给负责人加0.5-4分。 二.宣传素质15% 1、全系学生要积极向校报、广播站投稿,每人每周个人原创不少于一篇,少交一篇扣1分,多交一篇加1分。系内采用每篇追加1分,校广播站、校报发表分别追加4、5分,校外市级发表加8分,省级发表者加10分,国家级发表者加20分。(校外市、省、国家级分别奖励相应稿费) 2、对所收稿件中发现在校报或其他刊物上所发表的文章,非个人创造但又没 注明摘抄者,一经查证为抄袭者,不仅不加分,另外扣个人积分5分,并通报批评。 3、宣传部组织参加的一些临时性宣传活动每人次加2分,对参加出板报、白板及“每日新闻”者、每人次加1分,取得前三名者追加1-3分, 若该期成绩倒数第一,则不加分。 三、生活、宿管20% 1、在全系推行宿舍卫生达标制度,并进行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每次扣1-2分,并在系内通报宿舍号、最差个人及当天值日生。 2、在校、系检查中被评为十佳宿舍者加4、2分,被评为最差宿舍者每人次扣2分,凡是被子不叠者加扣2分。 3、全系学生要严守宿舍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文明素质,严禁乱倒垃圾污水、乱扔纸屑、抽烟、酗酒等,违者一经发现每人次扣2分。 4、宿管部在期末根据平时检查情况评选文明宿舍,凡是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每人加3分,系级每人加2分,并给与相应物质奖励。 5、拒绝检查者,每人次扣3分,并进行通报。 6、宿管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每人次扣8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7、生活部安排的值勤不到者每人次扣2分,并给予通报,积极参加者每人次加2分,值勤中有迟到、早退、不负责任现象者每人扣1分,表现优秀者每人追加1分。 8、教室值日及卫生打扫出现漏洞或完成不好者,每人次扣1分,在学校卫生评比中取得前三名者,劳动组成员加3、2、1分. 四、学习纪律20% 1、严格请假手续,一天之内由辅导员审批,超过一天者报请辅导员后,由系领导或学校审批。因突发性事件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 2、没有请假手续缺课者按旷课计,旷课一节扣1分,旷课十节以上者(含十节者),依据校纪,给予相应处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5分。 3、当月全勤者(正常上课、早操)当月奖励2分。 4、凡参加打架斗殴者,行凶闹事者,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并扣 10-15分。 5、禁止在教室吸烟、打牌、下棋(组织活动例外)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活动,违者一经发现除按规定处理外,每人次扣3分。 6、课前演讲每两周评比一次,表现优秀者,每人次加2分。 五、文体活动15% 1、严格控制三早活动出勤率,所有住校生必须参加三早活动。 2、旷操一次扣2分,并由学生会通报,达三次者由系里通报批评。对于经批评教育仍无改变及不服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报学生处处理。 3、积极参加有校系班组织关文体活动者加2分,取得名次者追加1-4分,参加服务队,啦啦队者每人加0.5-1分。 4、代表学校参加的文体活动每人加5-8分,取得名次追加1-4分。 5、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并表现优秀者,加2分。 三、附 则 1、系里积极支持系团总支、学生会组织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各类活动。
2、系里积极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和科技活动,获得国家、省、市、(校)级奖励的酌情给予相应物质奖励(标准参照:校级个人第一名奖20元,第二名奖15元,第三名奖10元,第四-六名及优秀奖5元,团体奖第一名奖40元,第二名奖30元,第三名奖20元,第四及优秀奖10元。) 3、违反纪律,受校或系内通报批评者,分别扣除当月师范专业奖学金的10元, 5元;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扣除一、三、五、十个月的师范专业奖学金,留作系学生活动经费使用,并取消本学期一切评优奖先资格。 4、凡同一项活动或比赛多次获奖和被多次通报表扬者,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体育比赛除外)因一次错误受到两种以上处分者,扣分只计最高的一种。 5、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造谣诽谤、挑拨离间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本学期一切评优奖先资格。 6、在本办法的基础之上,各班可以制订符合本班实际和学期重点的具体办法,并报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本班实施。 7、本办法中的未尽事宜,由系里另作规定。 8、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平顶山学院政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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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re the be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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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ne sa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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